同学们,你们知道3月15日是什么日子吗?对,是国际消费权益日,一个倡导维护广大消费权益的纪念日。
有的同学可能觉得,消费者维权是大人的事,与自己关系不大。其实,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都离不开消费和维权。
也许在消费中大家遇到过这样的难题:价格不菲的玩具,买来几天就坏了;心仪已久的课外书,竟然字迹模糊;看似可口诱人的食品,吃了却引起肠胃不适
这时候,是自认倒霉,还是理直气壮地拨打“12345”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维护自己的权益?如果你选择后者,勇敢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,那么,老师就给你一个大大的“赞”!
虽然你们还是小学生,社会阅历尚浅,缺乏生活经验和消费常识,但维护合法权益,帮助企业坚守诚信的社会公德,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因此,从现在开始,我们就要多了解法律知识,学习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。
在维护权益的同时,我们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:是否购买过无生产日期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厂名称的“三无产品”?是否在不正规的小镇上购买过食物或做工粗糙的玩具?事实上,只要大家共同抵制“三无产品”,它们就没有市场,自然会消失。所以,弘扬社会正能量,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,需要每个人遵纪守法。
同学们,3.15这三个数字不仅代表着每一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,也代表着人们对公理和正义的呼唤,更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“诚信”二字。
孔子说: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何也。”一个人诚信的缺失,会导致一个企业诚信的缺失;一个企业诚信的缺失, 会伤及千千万万无辜的消费者,最终害人害己。
“对人以诚信,人不欺我;对事以诚信,事无不成。”同学们,要从现在开始,从点滴做起,真诚地对待自己和他人,争做诚实守信的小卫士。